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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審訊第廿四日】


獨媒報導 | 2024.02.06

  • 陳沛敏:黎智英鮮明地反修例 很重視4.28遊行 當天報紙全版登尊子政治漫畫
  • 陳沛敏:韓國電影以「逆權」為名 香港人始認識兩字 起初在中文不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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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4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她供稱,過往《蘋果》只會在七一大遊行當日,於報紙其中一頁全版印刷由尊子操刀的政治漫畫,不過在2019年4月28日的反送中大遊行,《蘋果》卻破例地在當天報紙做同樣的事。陳形容黎很重視該次遊行,立場上亦鮮明地反對修例,並相信他「支持抗爭」。

訊息顯示黎智英問陳沛敏有關林榮基資料 相關內容其後現於黎專欄文章

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第三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陳昨天談及《蘋果》頭版報導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赴台一事,並稱這是她的決定。控方今展示2019年4月26日的訊息紀錄。陳解釋,黎問她有關林榮基的資料,於是她向黎智英傳送林榮基的維基百科連結和港台節目《鏗鏘集》的連結,之後黎傳來一段文字,「佢應該就將嗰啲資料綜合成一段文字,問我 fact check 啱唔啱。」陳相信黎當時正在撰寫個人專欄「成敗樂一笑」。控方遂展示黎的專欄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內文含有林榮基的描述。

image02 ▲ 林榮基(資料圖片)

陳沛敏:《蘋果》以往只在七一全版印政治漫畫 2019年4月反送中遊行破例

控方指2019年4月26日黎向陳傳送語音訊息,指不能每一份報紙都印海報,建議陳問工黨李卓人需要多少海報,《蘋果》便印多少,然後供他們在現場派。

陳沛敏於2019年4月27日凌晨向黎傳送政治漫畫的設計草圖,寫有「反惡法 倒林鄭」字樣,以及顯示「黑獄」的鐐銬。

控方續展示一張4月28日遊行現場的相片,由陳傳送給黎,相中一名遊行人士舉起《蘋果日報》,分別展示當天頭版和全版政治漫畫。頭版有前港督彭定康、林榮基、佔中案被告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邵家臻和陳淑莊,題為「今日上街反惡法」,而政治漫畫則與陳早前傳送給黎的草圖相同。

陳解釋,如果當日有大型遊行的話,《蘋果》會邀請政治漫畫家尊子設計一個漫畫,然後全版印刷,不過此做法以往只限於七一遊行當日。

控方追問2019年之後,《蘋果》在全版印刷漫畫上有否改變?陳指當時4月的遊行是關於反對逃犯條例,「嗰次我哋破例喺4月廿幾號都有做到呢樣嘢囉。」

陳沛敏:黎智英重視4月反送中遊行 相信他支持抗爭

控方問為何《蘋果》會破例於4月的遊行全版印刷政治漫畫?陳表示不肯定,「當時黎生都好重視呢個遊行,所以我哋就都有印嗰個漫畫出嚟囉。」控方追問陳何以感覺到黎重視該次遊行?陳指:「佢(黎)不斷 send 訊息過嚟畀我哋,睇吓點樣令多啲人上街,同埋問我哋會唔會幫民陣印海報。」被問到黎對於抗爭有何立場,陳表示:「我諗佢係支持抗爭,同反對(修例)囉。」

image03 ▲ (資料圖片)

陳指每次有意在報紙上全版印刷政治漫畫,她都會請示社長張劍虹。控方追問,張劍虹是否需要向某些人請示?陳表示不肯定。

訊息顯示黎智英託羅傑斯邀請彭定康評論反送中 並著陳報導

控方續展示黎的訊息,他於2019年4月27日向陳沛敏稱:「沛敏,請想想有什麼我們還可做催谷市民明天上街?現在情況實在太靜,好驚。謝謝。」黎其後轉發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訊息,羅傑斯指彭定康可能身在法國,又建議黎找《蘋果》記者自行找彭定康訪問。

控方又展示羅傑斯傳送給陳沛敏的訊息,當中轉述彭定康對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評論,著陳可以報導。彭定康形容修例是對香港價值和繁榮穩定造成傷害,亦會為營商環境帶來恐懼和不確定性,直接衝擊香港法治制度下的「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又會危害政治行動。

控方其後庭上展示2019年4月28日當日《蘋果日報》的實體報紙,A2版顯示報導文章〈彭定康:修例損港地位 衝擊自主〉。控方提到,版面上方有「今日反惡法」字眼,問這是誰的主意。陳僅指鐐銬破碎的圖像是由美術部同事畫的,而「今日反惡法」字眼則由編輯根據報導主題而構思出來。她和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核稿時會見到相關字眼。

image04 ▲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副社長 陳沛敏(右)

控方另指當天報紙A3是一個全版廣告,顯示一個手銬,寫著字句「你確定自己不是逃犯?」、「剖析真相守護公義」。

陳沛敏:2019年4至5月 「反送中」一直是《蘋果》主題 黎智英鮮明地反修例

控方展示2019年4月22日《蘋果日報》報導,題為〈4.28 反惡法 民陣號召上街抗送中例 阻中共越港人紅線〉。

控方問4月28日之前,該4.28遊行是否一直是《蘋果日報》的主題?陳回答「係」之後,接著問「我可唔可以講一句?」,並回應早前庭上統一以「evil law」作為「惡法」的英文翻譯,她表示:「我覺得用 draconian 準確啲。」法官李運騰則回應,為了確保所有人都知道談論同一件事,有需要使用一致的翻譯字眼,否則會引致含糊。

控方續展示2019年5月21日《蘋果日報》報導,題為〈黎智英:修例後香港玩完 FCC演講斥林鄭非常邪惡〉。控方特別指出,報導另提及黎稱從沒有感到疲累,「因為需要負起作為反對聲音的責任,而這令我的人生非常有意義」,但黎「也笑言日後一旦修例成功,他或是時候退休」。法官李運騰質疑控方提問與案件是否相關:「我們沒有興趣知道黎先生想退休與否。」控方則表示這與稍後的提問有關。

控方問「反惡法」這個主題是否由2019年4月起,直到5月都沒有變過?陳確認「係」。她續指,因為當時政府正在推行修改法例程序,「民間都仍然有就住呢條條例討論,咁泛民都有評論想政府擱置呢條條例啦」,而且從報導可見,「咁呀黎生都仲有嚟反對呢條條例啦,所以我哋都會有呢啲報導。」控方追問黎的新聞如何與事件相關?陳指:「啫係佢都好鮮明咁反對呢條條例。」

黎智英轉發董橋建議 著陳沛敏討論找有份量人士談反送中

控方展示2019年5月31日的訊息紀錄,黎向陳轉發前《蘋果日報》社長、著名作家董橋的訊息,董稱:「Jimmy,出來號召民眾上街的人選非常重要。」,又建議訪問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你們的報紙每天有個方塊讓有份量的人說幾句『送中』看法,六月九日的人數會多很多。我們要鼓吹的不是香港要民主,我們要求鼓吹的是香港的價值不容共產黨摧殘。」黎著陳:「下午有時間談談董橋建議。謝謝。」

image05 ▲ 前《蘋果日報》社長、著名作家 董橋

陳稱,黎希望她6月9日之前「搵多啲有分量嘅人講吓對《逃犯條例》嘅憂慮」,因為「佢(黎)覺得再由泛民嘅人講,太冇新意,叫我搵啲新嘅人講」。她便按照黎的指示,與同事商量,盡量找一些不同人士談論《逃犯條例》,雖然不可能聯絡法官做訪問,但也會盡量找法律界人士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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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4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蘋果日報》在2019年7月1日隨報附送特刊《逆權六月》,法官李運騰問及為何特刊是免費派發而不是售賣,陳則指希望讀者能多買報紙,以示對運動的支持,又能收宣傳之效。她一度就「逆權」的英文翻譯表達見解,指譯作「Struggle」會較「Revolution」更準確。控方問「逆權運動」一詞是否源自特刊《逆權六月》這名稱。陳則指「逆權」兩字其實原初在中文並不常用,但數年前韓國推出幾套電影均以「逆權」為題,包括《逆權司機》和《逆權大狀》,所以「逆權」才開始為香港普羅大眾所認識。

訊息顯示黎智英指示陳沛敏訪問學生 「激發其他學生6.9出來」

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第三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作主問。

image07 ▲ 高級檢控官 吳加悅(左)、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右)

控方早上就2019年4至5月的事件提問,陳形容黎智英鮮明地反對修例,並非常重視4月28日的反送中遊行。控方下午繼而就2019年6月的事件提問,陳沛敏確認黎智英當時仍然是重視抗爭。

控方展示 WhatsApp 訊息紀錄,在6月9日反送中大遊行之前,黎向陳稱:「沛敏,我們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激發其他學生6.9出來。謝謝。」陳確認收到訊息後,有著同事去做學生訪問。

陳沛敏確認對百萬人上街感高興 黎就頭條標題給予建議

控方展示2019年6月9日的訊息紀錄,當天有超過一百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黎在下午向陳稱有很多人上街,陳回覆:「是的,今天會很多人」,黎續稱:「應該超過一百萬!」陳在晚上再傳訊息:「愈夜愈美麗」及「103萬」。控方問,陳和黎是否都對過百萬人參與遊行感到高興?陳同意:「係。」

控方續展示同日訊息,前《蘋果日報》社長、著名作家董橋向黎稱:「Jimmy,你和你的報紙的努力沒有白費!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黎回覆董:「Haha!對,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好!我告訴沛敏,這是個好標題,謝謝。」其後黎將上述兩則訊息轉發給陳,並說:「沛敏,董橋以上說,為勇敢香港人乾!會是個好標題,請看是否適合,謝謝。」陳則回覆:「好的,我們研究一下,或用地道的語言表達這意思。謝謝」,黎回覆:「好。」

控方展示2019年6月10日的《蘋果日報》頭版,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陳確認。

同日訊息紀錄顯示,「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曾向陳沛敏傳送一則《蘋果》網上新聞連結,題為〈【引渡惡法】「香港監察」羅哲斯拍片撐港人上街:通過修例如判香港死刑〉。

陳沛敏:黎智英認為暫緩修例只是策略 6.16前夕頭版籲上街 與黎意見一致

訊息紀錄顯示,黎智英於2019年6月14日向陳傳送訊息:「胡志偉他估計待6月尾的G20峰會習近平主席和特朗普會面過後,市民抗議聲音減少,令習主席不會在美國面前丟面後,條例就會捲土重來。」黎又稱:「我們只好行動日漸加劇,迎接詭計來臨!」、「不撤一散(不撤不散)!」

控方展示2019年6月15日的《蘋果日報》頭版,題為〈惡法擬暫緩但不撤,遊行前夕,林鄭緩兵,明天照上街〉,並問此報紙標題與黎的意見有沒有關係。陳表示:「都有嘅」,雖然當時政府宣布暫緩修例,但是黎認為此舉「只係一個策略」,「要撤回先至可以達到嗰個目的囉。」她認同頭版標題與黎的意見一致,因她考慮標題時「係有考慮佢嘅意見」。

控方另展示2019年6月26日的訊息,黎智英告知陳沛敏,他已落了飛機,陳問黎是否需要記者採訪他參與遊行。陳解釋,因為黎是一名公眾人物,「睇吓佢使唔使派記者去採訪佢遊行」。控方指黎使自己變成新聞的一部份,問陳會否同意此說法,陳同意:「係。」

七一《蘋果》附送《逆權六月》特刊 官問為何免費派發而非售賣賺錢

控方續展示2019年7月1日的《蘋果日報》頭版,題為〈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頭版上方寫有「隨報送《逆權六月》特刊」。陳解釋,該特刊主要將攝影師所拍攝的反送中事件和示威遊行照片結集。

法官李運騰問,為何《蘋果日報》要隨報附送特刊或海報?陳表示,因為他們估計大部份《蘋果》讀者都是反對修例,加上早前有百萬人上街,相信很多人會想保存該特刊。李官續指,問題重點是,為何《蘋果》不打算售賣該特刊來賺錢,而是免費地派發?陳表示:「如果要印到好靚嘅話先至會有人買囉。」

李官追問,既然讀者不論如何都會支持這份報紙,為何仍要大費周章?還是這是一種宣傳方式?陳回應:「都可以話係一個宣傳。」

庭上將「逆權」譯成「revolution」 陳沛敏認為譯「struggle」較準確

陳沛敏其後就「逆權」一詞的英文翻譯表達見解,因之前庭上將《逆權六月》翻譯成「Revolution June」,惟陳認為將「逆權」翻譯成「struggle」會較準確。

控方遂問她是否同意「權」可譯作「authority」或「power」。陳同意,並指可理解為「當權嘅人或組織」。法官杜麗冰問陳是否意指「政府」?陳確認。

至於「逆」字,陳表示理解為:「反對當權者。簡單啲嚟講,好似法官咁講,反對政府。」

陳沛敏:「逆權」兩字起初在中文不常用 韓國電影以「逆權」為名 香港人始認識

法官李運騰續問,陳想透過這本特刊達到什麼目的?是想用作宣傳還是賺錢?陳認為「兩者都有」,當然他們希望讀者買多些《蘋果日報》,「都係對呢個運動支持的表現。」

控方指,「逆權運動」這詞經常出現於《蘋果日報》,問是否源於特刊名稱「逆權六月」?陳表示「我唔肯定」,因「逆權」兩字其實原初在中文並不常用,但數年前韓國推出幾套電影均以「逆權」為題,包括《逆權司機》和《逆權大狀》,所以「逆權」才開始為香港普羅大眾所認識。

被問到為何要用「逆權」而不用「反政府」一詞,陳指當時香港經歷了6.9和6.16兩次大遊行,要概括兩次遊行的話,「諗住用呢兩個字,唔使咁直接⋯⋯概括啲。」

控方問陳,若要比較「反送中」和「逆權」兩個詞語,哪一個反抗程度會較強?陳回答:「反送中係講緊條條例嘛,咁 『權』就係講緊嗰政府囉。」李官指,「逆權」的重點並不是太在於修例草案,而是較著重政府的行為,問陳是否同意。陳表示:「可以咁講。」

散庭之前,法官杜麗冰指「逆權」一詞不太容易理解,籲控辯雙方律師團隊集思廣益,商討出一個最貼切的英文翻譯,又指不能依靠證人對該詞的理解去翻譯。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指,以陳沛敏處理「逆權」這詞的經驗,以及她從流行文化、韓國電影理解「逆權」的意思,她確實有基礎提出其見解。法官李運騰則認為要證人處理翻譯是不公平,況且有需要就字詞的翻譯達至統一。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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